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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5-09

中文名
枣庄市市中区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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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5300余㎡
成立时间
1985年02月
藏品数量
15万余册
开放时间
08:30~17:3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二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光华路

基本介绍

枣庄市市中区图书馆是国家二级图书馆,为综合性公共图书馆,始建于1985年2月,位于市中区光华路,建筑面积5300余平方米。全馆在职职工7人,其中副研究馆员1人,馆员6人,大专以上学历6人。枣庄市市中区图书馆现有各种计算机45台,内部已建成由业务管理子系统和多媒体网络子系统构成的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光纤与因特网相连。全馆无线网络覆盖,为读者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成立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中区支中心。枣庄市市中区图书馆始终秉承“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群众性阅读活动,不断拓宽先进文化传播渠道。加强藏书建设,延长开放时间,提高服务质量,书刊流通率不断提高。同时,坚持开展热情、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活动,通过各类培训、知识讲座、开展科研跟踪、馆际互借等多种形式服务读者,是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窗口单位。2006年以来,开展“流动书箱百里行”等活动,送书下乡、送书进社区达10万余册。帮助指导乡镇建立农家书屋110多个,并分编图书15万余册。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工作,积极在全区范围开展图书服务宣传周和全民阅读月等活动。全面推进全民阅读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活动,多次成功举办了全区读书朗诵比赛、市中区“书香人家”评选等活动,倡导全民阅读。组织举办少年儿童系列读书活动,通过参观图书馆、集体阅读、亲子阅读经典、读书小状元等系列活动,吸引少年儿童走进图书馆多读书、读好书。市中区图书馆在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多次受到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表彰。先后被文化厅评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被市文广新局评为先进集体等。 推进“图书馆+书院”模式,建设尼山书院,每月举办“尼山书院”国学讲堂,开展经典诵读、国学普及、礼乐教化、道德实践、情趣培养“五个板块”的文化活动。通过举办国学讲座、传统文化课程、国学展览等活动,宣传普及国学知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弘扬传承国学的新平台。市中区图书馆实行免费对外开放,除周四下午闭馆整理、组织学习外,节假日不休、双休日不休,每天开放9小时以上。全馆馆员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进行电子阅览室管理系统、文献采集等业务学习。组织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全面提高馆员的业务技术服务水平。在未来的发展中,市中区图书馆将致力于建设全区知识信息集散地、区图书馆总馆以及高雅的文化休闲场所,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广大读者打造一座集优雅环境、优良设施、优质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图书馆。

展厅展馆

枣庄市市中区图书馆对外服务窗口有外借部、报刊部、自修室、少儿部、特藏部、电子阅览室、尼山书院等,主要服务项目有图书借阅、报刊阅览、信息咨询、宽带上网、公益讲座等,是人们读书求知的最佳场所。

馆藏实力

枣庄市市中区图书馆现收藏有图书、报纸、杂志、视听资料、电子出版物等各种文献资源15万余册(件)。

实用信息

读者指南

一、书刊借阅免费  市中区图书馆已实行免费开放,免收借书证工本费、年费、验证费、挂失费,凡持有市中区图书馆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皆可免费借阅开架窗口的所有图书。

二、电子文献免费  凡持有市中区图书馆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皆可免费利用所有电子资源。

三、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  凡持有市中区图书馆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皆可免费到公共电子阅览室上网浏览、查阅公共电子阅览室的所有资源,每次限定两小时。

四、展览讲座报告会免费  凡持有市中区图书馆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皆可免费欣赏所有展览、讲座、报告会等。

五、存包免费  凡持有市中区图书馆有效借阅证件的读者皆可免费存包,免费由各阅览室管理员保管存放。

六、集体读书免费  市中区图书馆为馆外服务点免费办理借书证,免费送书上门,定期更换图书。

入馆须知

1 、读者入馆借阅需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办理有关手续,按各借阅区域规则入馆借阅。

2、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请注意仪表着装,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4、馆内阅读的,阅后应准确将书刊归还原处。

5、图书馆内各借阅区、自修区严禁抢占座位。

6、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入馆,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

7、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8、请保持馆区安静,严禁嬉闹喧哗,进入阅览区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震动或静音状态。

9、爱护公共设施,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设备及桌椅,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10、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乱画、乱贴、乱涂、乱刻。

11、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人为损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2、请在指定地点就餐、饮水,勿携带食品、液体等物品进入借阅区域。

13、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14、请勿携带宠物入馆

开放时间

外借室

8:30—17:30

现刊阅览室

8:30—17:30

自习室

8:30—18:30

办证处

8:30—12:00  13:30—17:30

电子阅览室

8:30—12:00  13:30—17:30

少儿阅览室

8:30—12:00  13:30—17:30

其他部门

8:30—12:00  13:30—17:30

办证方法

一、 首次办卡免收工本费,每人限办一张读者卡。

二、 办卡方式:        

办卡人须年满7周岁以上,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老年证、驾照等)到辅导部办理。        

三、读者卡类型:        

1、A卡:押金100元,可借图书4册/卡;外借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时间为30天。        

2、B卡:押金50元,可借图书2册/卡;外借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时间为30天。        

四、挂失和补卡:        

1、读者卡丢失,请及时归还所借图书,办理挂失手续。        

2、挂失一周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辅导部办理,如补办新卡需交纳工本费5元。        

3、补卡后原证作废,停止使用。        

五、退卡:        

1、还清所借文献和欠费后,由读者本人携带枣庄市市中区图书馆读者卡、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到辅导部办理退卡。          

2、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良好风气,读者自办卡之日起半年内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退卡,退卡之日起半年后方可办理新卡。        

六、借阅须知:        

每次所借图书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后须带书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或通过市中区图书馆网站、市中区图书馆微信服务号办理续借手续,书籍未还,不得另借。逾期每册交滞纳金0.2元/天。        

七、本办卡指南由市中区图书馆负责解释

借阅规则

读者借阅书刊须持有本馆借书证(卡),每证(卡)限借图书(或合订本刊物)2-4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30天。  

读者借书刊时须当面检查书刊是否有损坏或缺页等,发现后及时声明;借书时如不检查,还书时发现问题,应由借阅人负责。  

书刊到期后,应及时归还.逾期每册每日须交滞书金0.10元。  

当日所借书刊,当日不退还。  

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写画,如有丢失、损坏、写画者,按书刊原价给予二至五倍(贵重图书五至十倍)赔偿,如系丛书、多卷书,损坏一册,按整套计算。 

进入阅览室可携带笔及笔记本,个人书刊、文件夹、书包等物品,请存放一楼大厅存包柜内。

阅览室内开架阅览,一次限取一册,阅完归架后,方可另取一册。  

阅览室的书刊,严禁带出室外,违者按偷书论处。  

借、阅室均安装有图书检测仪器和监控设备,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出室外,否则视为偷书,交有关部门处理。  

借阅室、自习室等所有服务窗口内,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接、打电话请到室外。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营造安静的学习氛围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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