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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7

别名
上海市徐汇区图书馆
中文名
上海市徐汇区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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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5426㎡
成立时间
1957年07月
开放时间
09:00~20:3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80号

基本介绍

1990年12月,徐汇图书馆新馆落成,面积为5426平方米的庭院式建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5年将用于出租的北楼全部收回,区政府拨专款改建成设施精良、品味高雅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并向社会开放。

徐汇区图书馆系国家一级图书馆、上海市文明单位;馆藏以人文科学为主,并以艺术类与上海地方文献为特色;设有外借、阅览、特藏、西文、少儿、老年、盲人等服务项目,并设有综合服务部、阅览室、外借室、主题馆、少儿馆、自修室、学术报告厅及教室等部室。本馆还在周末提供公益讲座和专题视频播放,深受读者欢迎。

为实现资源共享,徐汇区图书馆与驻沪武警部队、青浦监狱、上海市少年管教所、区残联及福利院等多家单位结成共建单位,建立联合图书馆,帮助开展读书辅导或文化活动;2003年成为徐汇区矫正对象读书基地,为社区服刑人员开设读书讲座,提供公益劳动场所。

为拓展公共图书馆文化服务功能,我馆经常开展各类群众读书活动,举办各类文化兴趣班、培训班。同时,与周边学校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数字资源方面,我馆作为文化共享工程徐汇支中心,自建和采购了大量丰富的数字资源,提供读者馆内使用。利用VPN技术,读者还可以登陆vpn帐号,随时可以在馆外访问我馆丰富的数字资源。

展厅展馆

本馆分为南楼和北楼,各部室分别提供如下服务:

南楼:

一楼为综合服务部,含特藏室、西文馆、盲人馆,并提供老年阅览,政府信息查询,试听文献借阅等服务。

特藏室以上海地方文献、艺术类图书、文史哲精品藏书为特色。拥有全套《良友》、《古今图书集成》影印版以及《四库全书》光盘、《淳化阁帖》复制品等珍贵文献资料,订阅中英文报刊数十种,供专家学者与文史爱好者研究利用。

西文馆馆藏大量英文原版书籍,适合外籍或有一定英文基础人士阅读。

盲人馆是上海市为盲人开放的图书馆。藏有盲文图书、各类有声读物上万余册(件)和《读者》、《医学荟萃》等多种盲文杂志;配有盲人专用电脑、收放机和书写工具等;服务采用馆内阅读、外借、送书上门、邮寄、开办盲文识字班等方式,满足视障读者需求。

二楼阅览室。报刊阅览部,全年无休。读者无须任何证件可直接阅览,并提供复印、过期报刊查阅等服务。

三楼借阅室。除提供书籍外借、阅览外,还提供电脑上网、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等。

四楼徐汇历史风貌主题馆。藏有多种徐汇地方文献、建筑风貌等书籍,还有全套《申报》等馆藏。还提供报刊阅览、数据库查询和电子阅读器借阅。

五楼少儿馆是上海首创的由学生自行管理的图书馆。1995年起,每年开办“小馆员”培训班,并利用假期举办各类青少年读书活动,有效地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北楼:    

一至二楼为书香部落。

三楼的自习室拥有70个座位,可供读者自习。

四楼报告厅配有大屏幕投影机、灯光音响设备。定期举办各类演讲、学术报告会、视频播放等。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申办对象 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二、办证名称 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普通外借功能

三、办证办法

1、办证证件: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通行证、军人证件等

●外籍人士持本人护照和长期居住证等

●未满16周岁的读者可持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薄

2、办证收费:押金100元/张

3、办证申请:填写《读者证申请表》,并选择申请“普通外借功能”,认真阅读申请表反面的“读者协议书”,并签名

4、领证办法:

●办证可即时领证

四、押金退还

读者不需要“普通外借功能”时,可以要求退还押金

退证注意事项:

1、须归还所借书刊;结清逾期费

2、带好本人身份证、读者证;代办者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五、读者证挂失

1、如读者证不慎遗失,读者证应及时到上海图书馆、各区(县)公共分馆办证处挂失

2、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3、挂失后找到原证,如未补办新证可撤销挂失,并恢复原有读者证功能

六、补证须知

读者证遗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读者可以申请补办读者证,恢复原证中的各项功能和有效期

读者须知

1.读者持“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可在各馆借阅书刊。不可代借,可续借一次。每证可借中文书刊10册,借期28天,逾期归还须支付逾期费,每天每册0.20元。

2.借阅时请仔细检查所借的书刊,如发现有破损、缺页等,务必交给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还书时,如发现有新的破损等情况,则按书刊出借馆有关规定赔偿。

3.请爱护书刊,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情况。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刊携出室外,违者按“文献资料赔偿条例”处理。如欲退证,凭身份证、读者证和押金凭证领取押金,读者证收回。残疾读者和七十岁以上老人,如需代借,应书写委托证明。代借时受托人需出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的读者证(或联名卡)和代借委托证明。

4.可任意在中心图书馆各馆归还所借书刊。

5.本证仅限持卡者本人使用。

历史沿革

徐汇区图书馆于1957年7月正式成立,前身是1953年建立的“上海市人民图书馆徐汇区阅览室”。

标签: 一级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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